華府出新招 敦品勵學送鈔票
鑑於中學生學業與操行成績不斷下滑,美國首都華盛頓特區的教育局長李洋姬(Michelle Rhee)廿一日提出大膽的利誘措施,只要課業與操行成績達到標準,每名學生每個月最多可領到一百美元(約台幣三千兩百元)的獎勵金。
每月最多可領三千元
獎勵金措施預計十月上路,對象為華府十四所公立中學約三千名學生,每一位學生每月最多可累積五十點,每點可兌換美金兩元,共一百美元。按規定,學生只要準時出席上課、按時繳交作業、應對進退有分寸、考試成績表現不俗,都可累積點數。
為了這次專案,華府教育局撥了兩百七十萬美元,同時也和銀行合作幫學生開戶,每兩周就會把學生「賺得」的錢匯入銀行。
大膽嘗試冀望好成績
華府共有廿八所中學,獎勵金計畫將在其中十四所中學試辦。李洋姬表示,多年來校方想盡辦法想要提升學生的課業與操行表現,包括留校察看、課後補救教學、暑期輔導、停學等,但似乎都不管用,這次的現金獎勵辦法是一次大膽嘗試,相信會有不錯的成績。
她說,試辦對象將以小六到國二的學生為主,因為這時期的小孩特別叛逆,學業也最多問題。
這次經費由華府教育局以及美國哈佛大學社會科學院共同分攤,主持人則是該校經濟學者弗萊爾(Roland Fryer Jr.)。
在阿拉巴馬、阿肯色、康乃狄克、肯塔基、維吉尼亞等州亦有類似的現金獎勵計畫。只要高中生參加大學預修課程考試(Advanced Placement test)拿到三分或三分以上成績(滿分五.五),最多可領到五百美元獎金。
讀書靠利誘褒貶不一
康乃爾大學的研究發現,現金獎勵計畫的確提高學生的AP考試成績以及上大學的人數。
但獨立學者柯恩(Alfie Kohn)在其著作《用獎金處罰》(Punished by Rewards)中細數利誘措施的諸多壞處,原本想要灌輸或提升的核心價值都被金錢稀釋了。家長反應也是褒貶不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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