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aturday, November 8, 2008

房貸寬限期》不還本金 只付利息

【聯合晚報╱記者游智文╱台北報導】

景氣蕭條,房市低迷,要求展延房貸寬限期的呼聲,最近又大聲響起,銀行公會也在各界期待下,做出失業者最多可延長到五年寬限期的決定。寬限期是什麼?它有什麼好處和壞處?到底什麼人或什麼時候,才應該使用寬限期?

台灣房屋副總謝萬雄說,房貸寬限期是指用房子向銀行借錢,但在約定期限內,房貸戶可以不還本金,只付利息。這種方式,最大的好處就是可以大大減輕短期還款壓力,比起本息攤還,負擔至少可以少一半以上。

以貸款200萬元來算,貸款年限20年,房貸利率3%,如果本息攤還,每月要還1萬1092元,但如果採取只繳息的寬限期,每個月就只要付5000元。再以貸款500萬元來算,本息攤還每個月是2萬7730元,負擔頗重,但只繳息就只要1萬2500元。

住商不動產企研室主任徐佳馨表示,多數銀行原本就有寬限期作法,期限一到兩年不等,有的甚至三年,表面看起來,會使用寬限期的人,應該是手頭比較緊的購屋人,但實際上,用得最多的是資金雄厚的投資客。

原因是他們買房的目的,是在賺差價,反正持有也不過一年半載,能夠少付一些,手頭就有更多資金可以運用,可以投資更多物件,賺到更多差價。

除了投資客外,年輕購屋族群使用寬限期也很普遍,主要是很多年輕人往往在自備款不是很足夠的情形下,就出手買屋,為此初期常常是手頭拮据,無法應付本息攤息,因此選擇負擔較輕的寬限期。

當然還有一部分是因為開店生意不好、失業等因素,臨時繳不起房貸,只好申請寬限期,銀行公會上周通過的寬限期展延案,就是針對此一族群。

採取房貸寬限期可以減輕短期壓力,但謝萬雄提醒,除了得付出不小的利息代價,而且一旦展延期到期,還款壓力將會大幅增加。

舉例來說,貸款500萬元、20年、房貸利率3%,本息攤還每月房貸金額為2萬7730元,如果申請展延3年,在展延的3年中,每月繳息金額只要1萬2500元;但寬限期過後,繳款年限剩17年,每月本息攤還就暴增為3萬1319元。

再以多付的利息來算,貸款500萬元,不使用寬限期,20年後還清時共繳了665萬5200元,而如果使用3年寬限期,20年還清時,所繳房貸總金額則是683萬9076元,比不使用寬限期多了18萬3876元。如用5年寬限期,更要多付31萬餘元。

為此謝萬雄提醒民眾,寬限期是讓有一點資金缺口的房貸族,能夠以時間換取空間,但如果經濟能力許可,建議還是儘量不要使用到寬限期,即使有需要使用寬限期的民眾,建議寬限期年限愈短愈好,以節省購屋成本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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